关于推理小说的一点随想(2/2)
作品:《侦情档案》镜一样在自己眼前忸怩作态一番,一副毫无头绪状,最后必然煞有介事的把所有演职人员叫到一起,围成一圈,然后一指其中一人,大吼一声,真凶就是你!继而蹦豆子一样噼里啪啦说自己如何从一开始就发现端倪,继而一路装傻充愣,装疯卖傻,直到最后一刻,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得差不多了才跳出来公布结果,并且推理精准到凶手杀人前是不是鼻子很痒,想没想过要喝杯咖啡这种内心世界的东西都猜得一清二楚。 这些都是努力夸大后,为了制造戏剧效果才会有的,而且仅限于中短篇幅。例如暴风雪山庄式的推理,如同密室一样的,没有任何侦查手段可以派上用场,只能靠纯逻辑来解决问题。这样的设定,在阿加莎的年代是非常吸引人的,毕竟那个时代刑侦技术落后,无论警察还是侦探,破案靠的,好听一些叫推理,不好听就是猜。时代发展到了现在,随着读者法律意识的健全,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一个全盘推理却毫无技术支持的故事,将无法收场。读者会问,你连证据都没有,光推测凶手是我,我凭什么承认?如果这样就能认罪,那凶手根本不是什么高智商犯罪,而是低能儿。如浏览器禁止访问,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;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。 刑侦文的推理在哪里?其实从案件一开始,就已经糅合进去了,比如说,根据被害人的年龄性别、工作性质,以及凶手的杀人方式,推测凶手的犯罪意图、可能潜藏的人群。如果没有推理,那么一个案子发生,可能就要翻遍地球逐一排查了。而案件中间,逐渐找到的证据,每一样指向哪里,每一个出场的人,他们的话里面的真假,他们的情感倾向。而到了接近结尾的地方,则要把所有露出来的狐狸尾巴毛一根一根拼成一条完整的狐狸尾巴,不仅要能拼起来,还要拼的尽量没有明显拼凑痕迹,不然一条这边有毛那边秃的尾巴,小莫相信,英明的读者大大们可不会买账。 推理的动作不在于大小,而在于恰如其分。蛮力再大,却未必敌得过娴熟的四两拨千斤嘛。 在这罗里吧嗦的一篇写作相关的最后,允许小莫多唠叨两句。第一呢,小莫的本意自然是严格尊重客观实际,但是恕小莫才疏学浅,或许有的时候因为知识的不全面,小莫会露怯,还望读者大大多多包涵,帮我指正出来,第二,虽说尊重现实是一个大前提,不过为了故事整体的好看,小莫有时候会违背一点点原则,做出一些情节上的夸张,还请严谨的读者大大理解,我不会做的太夸张滴~小莫写文,你们放心~ 最后的最后,小莫再次感谢所有读者大大对小莫和书宝宝的关爱,不管大大们是读公众部分的,还是订阅的,花时间来看小莫的书,就是对小莫最大的支持和鼓励,你们都是小莫眼中最可爱滴人~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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