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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述而(1)(3/5)

作品:《论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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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10 子于是日哭,则不歌。

【译文】

孔子在这一天为吊丧而哭泣,就不再唱歌。

【原文】

7.11 子谓颜渊曰:“用之则行,舍之则藏,惟我与尔有是夫!”子路曰:“子行三军,则谁与?”子曰:“暴虎冯河,死而无悔者,吾不与也。必也临事而惧。好谋而成者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舍之则藏:舍,舍弃,不用。藏,隐藏。

夫:语气词,相当于“吧”。

三军:是当时大国所有的军队,每军约一万二千五百人。

与:在一起的意思。

暴虎:空拳赤手与老虎进行搏斗。

冯河:无船而徒步过河。

临事不惧:惧是谨慎、警惕的意思。遇到事情便格外小心谨慎。

【译文】

孔子对颜渊说:“用我呢,我就去干;不用我,我就隐藏起来,只有我和你才能做到这样吧!”子路问孔子说:“老师您如果统帅三军,那么您和谁在一起共事呢?”孔子说:“赤手空拳和老虎搏斗,徒步涉水过河,死了都不会后悔的人,我是不会和他在一起共事的。我要找的,一定要是遇事小心谨慎,善于谋划而能完成任务的人。”

【评析】

孔子在本章提出不与“暴虎冯河,死而无悔”的人在一起去统帅军队。因为在他看来,这种人虽然视死如归,但有勇无谋,是不能成就大事的。“勇”是孔子道德范畴中的一个德目,但勇不是蛮干,而是“临事而惧,好谋而成”的人,这种人智勇兼有,符合“勇”的规定。

【原文】

7.12 子曰:“富而可求也;虽执鞭之士,吾亦为之。如不可求,从吾所好。”

【注释】

富:指升官发财。

求:指合于道,可以去求。

执鞭之士:古代为天子、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。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。

【译文】

孔子说:“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,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,我也愿意去做。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,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。”

【评析】

孔子在这里又提到富贵与道的关系问题。只要合乎于道,富贵就可以去追求;不合乎于道,富贵就不能去追求。那么,他就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。从此处可以看到,孔子不反对做官,不反对发财,但必须符合于道,这是原则问题,孔子表明自己不会违背原则去追求富贵荣华。

【原文】

7.13 子之所慎:齐、战、疾。

【注释】

齐:同斋,斋戒。古人在祭祀前要沐浴更衣,不吃荤,不饮酒,不与妻妾同寝,整洁身心,表示虔诚之心,这叫做斋戒。

【译文】

孔子所谨慎小心对待的是斋戒、战争和疾病这三件事。

【原文】

7.14 子在齐闻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,曰:“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《韶》:舜时古乐曲名。

【译文】

孔子在齐国听到了《韶》乐,有很长时间尝不出肉的滋味,他说,“想不到《韶》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。”

【评析】

《韶》乐是当时流行于贵族当中的古乐。孔子对音乐很有研究,音乐鉴赏能力也很强,他听了《韶》乐以后,在很长时间内品尝不出肉的滋味,这当然是一种形容的说法,但他欣赏古乐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,也说明了他在音乐方面的高深造诣。

【原文】

7.15 冉有曰:“夫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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