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珠华迟疑片刻,心道:“大王令我送信给陈啸天,姑且不论将来我们是敌是友,至少现在他不能有事。”想到这,转身对三瓜道:“带上兵刃,我们去将军府瞧瞧。”
客栈距将军府不远,不到半柱香的工夫,三人便来到将军府前。此时府门外早已乱作一团,居住在四周的百姓害怕府中失火殃及自己,纷纷带上家中金银细软,扶老携幼,仓皇逃命。府中的仆人与侍女也都跑的跑、逃的逃,一时间将军府外是一片鸡飞蛋打,人仰马翻。
金玉瓜见状,大手一伸,一把抓住一个正欲逃跑的杂役领口,问道:“你!你跑什么!?”
那杂役本想破口大骂,但一看眼前好似泥塑金刚一般的金玉瓜,到嘴边的脏话又咽了回去,颤声道:“大……大爷您……您不会自己看吗?府……府里走水了!”
金玉瓜一愣,随后怒道:“胡说九道!哪儿里有水?!我怎么没看到?”
那杂役满脸诧异地看着金玉瓜,心道:“这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傻大个?怎么让我给碰上了!?”
一旁宝珠华见状,对那杂役道:“我这兄弟说话有些鲁莽,还望小哥见谅,敢问府中是何处起火?”
那杂役见走上来一个妙龄少女,说话文质彬彬、莺声燕语,不免色心大动,笑嘻嘻道:“这位姑娘看着面生,应该是刚来金陵不久吧?”
宝珠华一愣,心道:“虽说我一身苗族打扮,一看便不是汉人,但金陵乃天下英才汇聚之地,莫说是我们苗人,就算是金发碧眼的西域人也四处可见,他又怎能一眼看出我是初到金陵之人?”
那杂役见宝珠华并不答话,嘻嘻笑道:“姑娘不必诧异,想我田晏识人断相的本事,全金陵我称第二,无人敢称第一。想当年危害江南的大盗李飞,乔装打扮混迹于人群之中,打算逃出金陵,便是我一眼把他揪出来的。”
金玉瓜这时仍抓着田晏的领口,闻听此言,一把将其推开,不屑道:“你小子吹大牛!李飞这人,我小时候也曾听说过,他被抓少说也得三十多年,那时候你小子才几岁?”
田晏把头一扬,脖子一横道:“你还别不信!正所谓有志不在年高!我当时的确只是五六岁的孩童,但那时我便有辩相识人的本领。那天我正和伙伴在城西门附近玩耍,城墙上贴满了通缉李飞的画像。我玩了一会儿,便靠在城墙边歇息,看着来来往往,络绎不绝进出城门的人。那时我便注意到一个头戴草帽的人和城墙上李飞的画像十分相像。虽然他故意压低了草帽,而且还给自己粘了两撇胡子,但我还是一眼便将他认了出来。”
金玉瓜哼了一声道:“就算是你认出来了,又能做什么?你个五六岁的小孩,谁能信你的话?”
田晏道:“大个子,你说的没错,如果是我去报官,自然没人相信我的话。可你说巧不巧,正这时,我爹来了,我便把此事告诉了他。俗话说,知子莫若父。我爹自然相信我的能力,立即便通知了守城的官吏,众官吏上前一排查,那人果然就是大盗李飞,于是众人七手等方法根本无济于事。老宫主为捕此物于北海长居十年之久,用重金聘请当地百余名捕鱼能手,先后三次大型围捕才将其捕获。”
赵念彤不解道:“老宫主在北海这么多年,怎么就抓了三次?不应该抓个十次八次的吗?难道每一次围捕都得准备那么长时间?”
潘素玄答道:“如果仅仅是准备当然用不了这么长时间,但此物极为狡猾,一次诱捕不成便再难上钩。老宫主第一次围捕失败后,鲲冥便潜入深海,销声匿迹长达三年之久。三年后鲲冥突然出现,仓促之间老宫主因准备不足,再次铩羽而归。此后五年再无此物音讯。五年后也是偶然之事才将鲲冥再次引出。”
赵念彤好奇地问道:“什么偶然之事?”潘素玄道:“老宫主在北海盘桓多年,虽未捕获鲲冥,但对于扳罾、捕鱼之事却也成为了行家。在第十个年头上他老人家捕获了另一头深海巨兽——大王乌贼。
赵念彤道:“那是什么怪兽?很厉害吗?”潘素玄道:“这是鲲冥的死敌,也是其最爱吃的食物之一。听师傅说成年的大王乌贼体型不亚于鲲冥,二者在海中互为天敌,倘若较量起来,虽然鲲冥胜算较多,但多半也得伤痕累累。老宫主捕获的大王乌贼尚在幼年,其肉嫩多汁,正是鲲冥最爱的美食。以此为饵,才将鲲冥引出并最终捕获。
据说当日,老宫主和众多渔民划了十二条大船才将鲲冥拖到岸边,用八辆四乘的马车和四十多名壮汉才将其运上岸来。鲲冥的鳞片坚硬无比,但腹部的软鳞却是柔若蚕丝,是制衣的上等佳料。老宫主将软鳞取出并混以千两金线,由号称“江南第一针”的冯才耗时三年才制成这刀枪不入的镇派之宝。
赵念彤道:“捉鱼用了十年,制衣又用了三年,穷尽这十三年的光阴就为了一件能挡刀枪的护甲,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值了?”
潘素玄道:“此宝物不仅能挡刀枪,更可护住周身各处大穴,免被暗器、指力所伤。更难得的是此物避水耐火,穿着者可入烈焰驰骋,可下五洋纵横,你说是不是宝物?”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