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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2 水很多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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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命无价吗?

当然是无价的。

只不过当遇到某些特殊情况,得特殊处理。

譬如——

车祸。

众所周知,假如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,只要不是在全责或者主责的情况下,都是可以用钱来处理的。

至于多少数字。

三者险一般绰绰有余。

所以,在一些意外情况中,生命,是可以和金钱进行关连的,并且“汇率”还不能太过夸张。

而涂磊夫妇因为老母亲的死,索要的五百万赔偿,虽然超出了大部分车主的三者险,但无疑勉强还算处于合理的范畴内,谈不上离谱。

但是99999999……

那就有点搞笑了。

超级富豪说说笑也就罢了,普通人还真敢听进去?

真拿一个亿当小目标了?

抛开意外,世界上还存在着很多地方,把人当商品,器官明码标价,深受江老板影响的缅底北部就是其中之一。

在那种地方,又有多少人质,能值一个亿?

就算贪得无厌的诈骗分子,都不敢如此狮子大开口。

特么的,属于是比诈骗分子还疯狂了。

这不是敲诈勒索,是什么?

所以,当听到江老板手笔的时候,饶是方晴,都给予了“肯定与赞扬”。

“你什么时候这么懂法了?”

有句话说的好。

流氓不可怕,就怕流氓有文化。

一个商人、慈善家、企业家,不读经济学,人文学,倒研究起刑法了。

“耳濡目染,和你这么一位大律师待久了,总会受到熏陶。”

江辰一副不足挂齿的模样。

方晴神情自若,随即问了一句:“打算判他们多久。”

打算判他们多久。

这个提问方式,存在很大的歧义。

当然。

也是因为他们此时在酒店,此间别无六耳,不担心泄露。

怎么能这么问呢。

判多久,那是法官说了算,或者说法律说了算,某人怎么能够决定。

方晴作为政法大学出身的行业尖端人才,更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才是。

或者。

她可能只是玩笑。

江辰耸了耸肩,“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张嘴就来。

这哪里只是受到熏陶啊,简直就是滚瓜烂熟嘛。

不过也是。

商业和刑法,本来就密不可分。

绝大多数成功的企业家,一定都通晓法律。

原因嘛。

很简单。

最赚钱的生财之道,一般都写在刑法里。

不懂的话,稍不留神就容易进去。

一个亿差一块。

算不算“数额巨大”?

以如今神州的平均收入,月薪过万,就超越了99%的人口。

而月薪过万,想赚一个小目标,得耗费多少年月?

一辈子肯定是不够的。

所以答案毋庸置疑,勒索一个亿,数额肯定是相当巨大了。

而如果确定是“数额巨大”,代价是什么?

刑法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。

意味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狱之灾。

想都不用想,那两口子届时哭天抢地时会呼喊什么。

麻绳专挑细处断,厄运偏找苦命人啊。

老母亲不久前跳楼而亡,现在,他们夫妻俩又要去双双去踩缝纫机,简直是人间惨剧啊!

只留下一个可怜的未成年儿子,孤苦伶仃,该怎么生活?

残忍。

实在是太残忍了。

“怎么不干脆把那个小孩一起送进去。”

作为被告的律师,对于原告的家庭情况,方晴肯定清楚。

“网瘾大又不犯罪。”

江老板稀疏平常。

其实根本不用担心那小伙,以他表现出来的冷漠与自私,没了父母,对他而言或许是失去了约束,会感觉更加自由。

“这个案子,换个人来,你就不要出面了。”

江辰补充道。

“合理合法,我为什么不能出面。”

以方大才女的聪慧,这么问,明摆着是刻意装傻啊。

合理合法,但不合情啊,十有八九得挨骂,公众可不会去归根溯源,因为思维的惯性与阶级的立场,他们会本能同情“弱者”,仇视资本家。

“我的法务团队又不止你一个人,你干再多活,我也不会多给你发一分钱工资。”

江老板这人,非常奇葩,明明那么能说会道,可是到了青梅面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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