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个三百年前的皇室贵妇,和一个本朝的山野村妇,谁在气质方面更胜一筹?”
古孟想也不想的说:“当然是皇室贵妇,就算是她穿着三百年前的衣装,也比一个村妇更雍容华贵。”
秦墨两手一摊:“对啊,所以说夏篆比甲骨文更精美是合理的。”
古孟再次皱眉,继而目光灼灼的看着他:“你是如何认识商朝文字的?”
秦墨心里咯噔一下,刚才只顾着跟老帅哥斗法,并未多想什么,要知道甲骨文是在近代才被发现的,他让这件事提前了整整八百年。
必须给出一个完美的解释才行,他脑子里灵光一闪,说:“我小的时候因为身体不好,吃过一种叫龙骨的药材,那是一种石化的龟壳,上面刻有一些类似文字的符号,觉得很有意思,便将上面文字临摹下来,进行研究。”
“龙骨呢?”
“吃掉了。”
“龙骨来自那家药店?”古孟正色问道。
“不是从药店买来的,是我父亲早年行商时从外地带来的,据说可以治病。”秦墨说。
“从什么地方带来?”
“河北西路,好像是相州吧。”
相州古称殷墟,正是商王盘庚迁殷的都城所在,后世的甲骨文正是在这里被发现。
自己小的时候体弱多病,父亲也确实去过河北西路做生意,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去世多年,可谓死无对证。
这个解释十分合理,连他本人都觉得无懈可击。
古孟眼睛里闪出一丝光芒,压低声音说:“这件事不要告诉别人,在你功成名就之前,都要做到绝对保密,免得被卑鄙之人窃取,像我一样落个悲惨的下场。”
秦墨眼睛一亮,大叔这是有故事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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