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写出草书的“枪”字。
众人以为他要写“枪林箭雨”,谁知道“枪”字写完之后,便果断收笔。
大家全都急了,对手幻化出大将军卫青,就算是用【连字成兵】都不见得能取胜,【单字为兵】有用吗?
虽然秦墨身边还有八名负责贴身保护的士兵,但他们联起手来也不是一位骑兵将军的对手。
只有古孟脸上露出淡然之色,眼睛里更是充满自信。
没错,秦墨用的是汉朝书圣张芝的写法,“枪”字对应史上十大名枪中排名第三的梅花枪,以及它的主人霍去病。
冠军侯霍去病又正好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,用外甥来对抗舅舅,有意思。
想到这里,古孟不由自主的嘴角上扬。
在历史上,卫青是个能力很强的军事家,擅长指挥大部队集群作战,也就是说传说中的帅才。
而霍去病除了强悍的指挥能力之外,最大的优势是亲率大军千里奔袭,于两阵之中取敌方上将首级。
也就是说甥舅二人在指挥、谋略方面不分上下,但是论个人战斗力,外甥要超过舅舅数个量级。
“枪”字化作骑乘战马的冠军侯霍去病,手持成名武器梅花枪,双目中充满肃杀之意。
卫彦先是一愣,待他看到对面将军的护心镜上带有篆体的“冠”字时,心里不由自主的咯噔一下,祖宗卫青的外甥霍去病,他还是能分辨出来的。
书道童生们喜出望外,他们大声呼喊,激动之色溢于言表。
书道秀才们更是双眼放光,秦墨能使用“枪”字的终极写法,一定是古孟教的,待他升入秀才班之后,古孟肯定也会跟过来担任教谕,到那时大家就可以向古博士请教此技。
就是这一愣神儿的功夫,卫彦原本占据先敌攻击的优势化为须有,直到冠军侯的坐骑迈开四蹄,马蹄铁和地面发出踩踏声,他才反应过来,赶紧命令大将军出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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