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”
虞翻曰:童蒙谓五,艮为童蒙。我谓二也。震为动起,嫌求之五,故曰“匪我求童蒙”。五阴求阳,故“童蒙求我,志应也”。艮为求,二体师象,坎为经。谓礼有来学,无往教。
“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”
虞翻曰:二五失位,利变之正,故“利贞”。蒙以养正,圣功也。
“初六: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”
虞翻曰:发蒙之正,初为蒙始,而失其位。发蒙之正以成兑,兑为刑人,坤为用,故曰“利用刑人”矣。坎为穿木,震足艮手,互与坎连,故称“桎梏”。初发成兑,兑为说,坎象毁坏,故曰“用说桎梏”。之应历险,故“以往吝”。吝,小疵也。
“九二:包蒙,吉。纳妇,吉。子克家。”
虞翻曰: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“包蒙,吉”。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“纳妇,吉”。二称家。震,长子,主器者。纳妇成初。故有“子克家”也。
“六三:勿用娶女,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”
虞翻曰:谓三诫上也。金夫谓二。初发成兑,故三称“女”。兑为见。阳称金。震为夫。三逆乘二阳,所行不顺,为二所淫。上来之三,陟阴。故曰“勿
。用娶女,见金夫”矣。坤身称躬,三为二所乘,兑泽动下,不得之应,故“不有躬”。失位多凶,故“无攸利”也。
“六四:困蒙,吝。”
“六五:童蒙,吉。”
虞翻曰:艮为童蒙,处贵承上,有应于二,动而成巽,故“吉”也。
“上九:击蒙,不利为寇,利御寇。”
虞翻曰:体艮为手,故“击”。谓五巳变,上动成坎,称寇。而逆乘阳,故“不利为寇”矣。御,止也。此寇谓二。坎为寇,巽为高,艮为山,登山备下,顺有师象,故“利御寇”也。
我们通过以上虞翻对《周易·蒙》文辞的解释,确实虞翻易学将汉象数易学引向了更加复杂的解《易》之路。
如虞翻对《蒙》里的“九二:包蒙,吉。纳妇,吉。子克家”的注释是:
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"包蒙,吉"。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"纳妇,吉"。二称家。震,长子,主器者。纳妇成初。故有“子克家”也。”
若没有汉象数易学知识的人,根本无法知道那些说法的来历,可人们又有谁去学习汉象数易学呢?大众有那么个必要吗?即使非《周易》学上的专家,而其它专家教授也恐怕看不懂象数易学是个啥。即使懂得“象数”,又有什么呢?因“象数”本与《周易》不相干,可那些以汉象数去解说《周易》文辞,形成云里雾里之说。
正如虞翻对“包蒙吉”这三字解释是: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“包蒙,吉”。有几人能理解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”的说法出处,这说法正是从《蒙》卦符号里看出的互体卦象和卦画爻划阴阳位体上的说法,而引申到“故"包蒙吉"”上。即使从象数上说了那一番话,可落脚点上的“包蒙吉"到底是何意呢?虞翻等于还是什么也没说。实际那些说法与“包蒙吉”能沾边吗?一点也沾不上边,那只能叫胡说八道。
又如那段注释里的第二段含义:“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“纳妇,吉”。”已然是通过《蒙》里的那个六联体卦符号看出和隐藏(即"伏")着的八卦符号。从那个符号里还能看出一个互卦《震》卦(八卦之一),又能从《震》卦的旁通(错)卦为看出的《巽》卦(八卦之一),故有"震下伏巽"的说法。这均是通过那套符号而产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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