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》的只是所用的象数不同他前面那些以象数释《周易》的方法。他是少用象数,而多从今本《周易》文辞的义理上去释解。王弼的义理释解《周易》,引向的是儒家的义理,已然是以儒家的价值观来注释今本《周易》,也没有把《易》玄学化,即老庄思想化。
王弼注释《周易》里的义理是早有传统,而两汉里的典章书籍里也不凡引用《周易》的文句直接用于说理,自然那是把《周易》里的文章看作是义理。后汉的那些人虽以象数注释《周易》的"象"说,也是早有传统,并不是他们新创。所谓义理《易》与象数《易》都有渊源。说王弼开创义理释《易》的先河不恰当,说王弼为魏以前的义理释《易》集大成是恰当的。
而历史上把释《周易》分“象数”与“义理”派也是不科学的。单从注释《周易》的义理角度上来说(不说那些用象数把《周易》从筮卜角度上发展的“八卦筮术”上的解释),没有什么纯义理派,只有象数释《周易》里的义理学说。只是在以象数注释《周易》里的义理时熟轻熟重而已。
《周易》学术发展史上看,无论先秦还是后封建时期里没有所谓的纯义理派。只有一种以“象数”角度去释解《周易》的。《易传》里的《象》、《彖》、《文言》是归象数派呢?还是归义理派呢?而这些文章也是公认的哲学,即是义理,又是以义理释《周易》的文章。但那些文章是用“象”或者“爻位”、“阴阳”、“刚柔”之说来阐发《周易》的义理。就连汉朝被公认的一些“象数派”易学者,从他们的“象数”易学里看,有不少是以“象数”来探究世界道理的,而初衷并不是去阐述筮卜人事吉凶的,哪是否属于义理派呢?把王弼说成是义理派的始祖,他并没有抛开“象数”而创出什么纯义理释《易》的范式。从“易学”史而看,所谓的义理派里有“象数”,“象数”派里有义理。没有纯义理派之说,纯义理不杂象数而解释《周易》,在后封建时代不可能诞生。
王弼实属重义理,而轻象数。王弼是把《周易》视为义理一书去注释。
那么我们看王弼是如何注释《周易》的。
我们且看王弼对《周易·乾》所作的注:
“(乾)乾元亨利贞。
初九,潜龙勿用。
(王注)“《文言》备矣。”
(乾文)“九二,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。”
(王注)“出潜离隐,故曰‘见龙’,处于地上,故曰‘在田’。德施周普,居中不偏,虽非君位,君之德也。初则不彰,三则“乾乾”,四则‘或跃’上则过亢。‘利见大人’。唯二,五焉。”
(乾文)“九三,君子终日乾乾,夕惕若厉,无咎”
(王注)“处下体之极,居上体之下,在不中之位,履重刚之险。上不在天,来可以安其尊也。下不在田,未可以宁其居也。纯修下道,则居上之德废,纯修上道,则处下之礼旷。故‘终日乾乾’,至于夕惕犹若厉也。居上不骄,在下不忧,因时而惕,不失其几,虽危而劳,可以‘无咎’。处下卦之极,愈于上
。九之亢,故竭知力而后免于咎也。乾三以处下卦之上,故免亢龙之悔。坤三以处下卦之上,故免龙战之灾。”
(乾文):“九四,或跃在渊,无咎。”
(王注):“去下体之极,居上体之下,乾道革之时也。上不在天,下不在田,中不在人,履重刚之险,而无定位所处,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。近乎尊位,欲进其道,迫乎在下,非跃所及。欲静其居,居非所安,持疑犹豫,未敢决志。用心存公,进不在私,疑以为虑,不谬于果,故‘无咎’也。”
(乾文):“九五,飞龙在无,利见大人。”
(王注):“不行不跃而在乎天,非飞而何?故曰‘飞龙’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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