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在天,下不在田,故“乾乾”因其时而“惕”,虽危“无咎”矣。”
王弼注里一些句子基本保持了《文言》里的原句,或稍有改动照抄过来。
再看王弼对《乾》的“九四”文辞所注内容,同样是来自于《易传》里的《小象传》与《文言传》释解《乾》“九四”文句的思想内容。《小象》文里讲“进无咎也”,王弼注里就出现了“进退”之说。
而《文言传》是这样说的:“九四曰:‘式跃在渊,无咎’。何谓也?子曰:‘上下无常,非为邪也。进退无恒,非离群也。君子进德脩业,欲及时也。故无咎。’”
《文言传》又说:“九四,重刚而不中,上不在天,下不在田,中不在人,故‘或’之,或之者,疑之也。故‘无咎’。”
我们对照王弼注与这《文言》里的说法有没有出入呢?其思想性完全一致,连一些《文言》里的原文句子,王弼都没改动就“抄”袭过来,就成自己的注释内容了。因王弼并没有说明,这是引自还参阅《文言传》内容而写的,这就有点抄袭他人成果的嫌疑了。不过古代没有版权一说,故没有剽袭之说。
统览王弼对今本《周易》的注释看到,王弼注今本《周易》的方法,已然是以取象为主线的。并没有离开“卦象”、“爻象”来注释《周易》里的所谓卦爻辞。如注释中出现的“阴”与“阳”、“逼近至尊”、“得位处尊”、“以刚决正”无不是从“卦象”、“爻象”中取来的说法,这都是“象数”学里的东西。当然王弼也结合《周易》里的文字,并参考《易传》里的《象》文说法来注释。其表现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价值观。但还是那句话,若想通过王弼注说来理解《周易》一书文辞的含义是不可能的,虽然有些注释是看似解释句子的字意,实际是说了等于和没说一样。总体是以“象数”之说,加《象》文之思想宗旨,通过《周易》里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发挥、阐述了一番儒家的道德政治观。这道德政治观当然符合帝王 里所标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。但决不可认为王弼所对《周易》文辞的注释,就是《周易》原创文辞里的思想,那就错了。王弼注释《周易》并没有走出“象数易学”的窠臼,并且把“象”、“辞”、“意”的关系给于理论化。王弼不但不反对“象数”,而且充分地肯定由《易传》最初建构起来的“易学”,即象数义理合一不二,互诠互释的学说,并且王弼
。又进一步给于理论化。
王弼注《周易》分上下经六卷,并作《周易略例》一卷。王弼在《周易略例·明象》中集中论述了“言”、“象”、“意”三者关系。
“夫象者,出意者也;言者,明象者也。尽意莫若象,尽象莫若言。言生于象,故可以寻言以观象;象生于意,故可以寻象以观意。意以象尽,象以言著。
故言者,所以明象,得象而忘言;象者,所以存意,得意而忘象。犹蹄者所以在兔,得兔而忘蹄;筌者所以在鱼,得鱼而忘筌也。然则,言者,象之蹄也;象者,意之筌也。是故,存言者,非得象者也;存象者,非得意者也。
象生于意而存象焉,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;言生于象而存言焉,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。然则,忘象者,乃得意者也;忘言者,乃得象者也。得意在忘象,得象在忘言。故立象以尽意,而象可忘也;重画以尽情伪,而画可忘也。
是故触类可为其象,合义可为其徵。义苟在健,何必马乎?类苟在顺,何必牛乎?爻苟合顺,何必坤乃为牛?义苟应健,何必乾乃为马?而或者定马于乾,案文责卦,有马无乾,则伪说滋漫,难可纪矣。
互体不足,遂及卦变;变又不足,推致五行。一失其原,巧愈弥甚。纵复或值,而义无所取。盖存象忘意之由也。忘象以求其意,义斯见矣。”
通过王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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