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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诗性智慧解读(四)(2/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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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”

本段是承上段之意的进一步论述。这段内容同样反映了社会转型时期的历史背景。

“食旧德”:是指原有的祖业。“贞厉”的“贞”是指“未来”,“后果”。“厉”是指危害,危险。

因社会面临极具的变化,生产的劳动农民不断的逃亡。自然依靠祖业将面临困难,既要守着旧的生产方式,就难以实现了。这说明社会发生了根本变化,新的生产关系确立了。即分封的生产方式瓦解了,新兴的封建地主生产关系产生了。“王事”是指农业生产劳动。“无成”是指无法实现了。

“不克讼,复即命渝,安贞,吉”。

“复”:服从。“命渝”:命令告示。即法律,法令。

本段意思是“虽然争讼没有结果,但应按过去的那样不可违背法令;安守正道,自然会有好的前景。”

这表明虽然社会发生了变化,即没有地方主持争讼的地方,生产劳动的人也不断地逃亡,祖业也靠不着,但是还是要自觉地遵守法令,安守正道。

“讼,元吉。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”

“锡”:给予,锡给。“鞶”(n):佩玉的授带,指赏锡的官位。“褫”(ch):剥夺。“终朝三褫之”:一天多次剥夺回去。

本段的前半段之意是“依法行事,才是很好的出路”。这是作者的希望。“讼”是争讼是非,主持公道的依靠。“讼”也是社会的安定基础与保障。只有“讼”(依法行事)才是治国的根本。这就是“讼元吉”之意。而后半句的内容还是反映时代的变化无常,因为赐给象征爵位系之的绶带,而不到一日,就被三次剥夺去,这是比喻说明社会没有秩序了。

本篇中心内容是围绕着“讼”展开的论述,在作者看来,天下发生了变化,但坚持法制不能变。依法行事才是正确的出路,才会有好的结果。这已然是给君子讲述谋略上的方法与原则,即不要堵塞渠道,又要依法争讼为原则。

本篇是为“狱讼”而立论。在题目中,既有“立”,有“论”,已给出了一个完整的事非判断结果。而内容只不过是对立论问题展开的进一步论述。《讼》文内容是通过事例的举范,如诗之“赋”,再加上比喻,来阐述“讼”的事与非。这种方法也是《周易》文章说理的一个特色。

《讼》里的“不利涉大川”及“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”就是比喻,后句这是隐喻着政治变化无常的乱世世道。

《讼》文里如诗的句子:

有孚窒惕

中吉终凶

利见大人

不利涉大川

不永所事

小有言

不克讼

归而逋

其邑人

三百户

不克讼

复即命

或锡之鞶带

终朝三褫之

七、《周易》第七篇是《师》

(原文)

“()师,贞,丈人吉,无咎。

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在师中,吉无咎,王三锡命。师或舆尸,凶。师左次,无咎。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”

(译文)

“七、军队建设,要有经验及军事才能的指挥官统帅,吉利,不会有过失。

出师全凭纪律,不遵守纪律,就会失败。统帅军队,布兵得当,指挥有度,吉利而无过失,君王多次下令奖赏。相反军队出师有了大量的伤亡,这是凶险的征兆。军队应保持有生力量,暂时退后扎营,没有什么过错。战争如打猎,先要捕捉信息,才能无过失。用长子统帅军队,若用子弟率领军队,将载尸而归,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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