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对所谓《讼》卦第六爻辞的注释,看是如何的说法。在对“或锡之鞶带”的所谓爻辞,虞翻的注释是:“锡谓王之锡命。鞶带,大带。男子鞶革。初四已易位,三二之正,巽为腰带,故\"鞶带\"”。
虞翻的前半段注释“锡谓王之锡命。鞶带,大带。男子鞶革。”这种注释按易学分派,属义理派无疑。这里从字意上去注释,也不能说有错。可错就错在后半句的注释上,即又从卦爻象上去解释一番,是个画蛇添足。“初四已易位,三二之正,巽为腰带,故\"鞶带\"”,这种从“象数”上的爻位,及所谓本卦符号里的互卦《巽》卦取象(可能从八卦里《巽》卦取象看出的为腰带,也许《虞氏易象》里把“腰带”归入《巽》卦取象里)而穿凿附会到“故\"鞶带\"”之说上。我们来看《易传·说卦》里的对《巽》卦取象所归类的东西:“巽为?、为风、为长?、为绳直、为?、为?、为长、为?、为进退、为不果、为臭。其於?也,为寡发、为?颡、为多?眼、为近利市三倍。其究为躁卦。”
要问八卦取象所归类的东西,是何道理呢?大抵用在八卦取象卜筮(算卦)上,对照各类事情卜筮其吉凶之用吧,才有那么多的取象,其它没有半毫意义。
对所谓这一爻辞的后半句“终朝三褫之”,《周易集解》对此爻辞还附有《易传·小象》文的注释,而虞翻对《小象》文也进行了注释。
如“《象》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虞翻曰:服谓鞶带。终朝见褫,乾象毁坏。故\"不足敬\"”。
虞翻对《易传·象》这句对爻辞的注释又进行了注释,注释中的“乾象毁坏”,依然是通过《讼》卦符号的上三爻画为八卦里《乾》卦取象中的说法,这对解释《周易》文义理的《易传·象》文,虞翻再注释时也是用“象数”,也不知虞翻受其“象数”的毒害如此之深,形成如此不伦不类的说法。
在对这一爻辞的后半句“终朝三褫之”的注释,虞翻的注释是:位终乾上。二变时,坤为终。离为日,乾为甲。日出甲上。故称“朝”。应在三,三变时,艮为手,故“终朝三褫之”。使变应已,则去其鞶带。体坎乘阳,故象曰“不足敬也”。
现在对今本《周易》里的卦爻辞,也多不再像古人的那种“象数”注释方法,而是直接的进行文字上的译注。如对“终朝三褫之”这句话,有影响的《周易》注译本里基本是译成“在一天之内却多次被剥夺”。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,是上半句“或锡之鞶带”(或受到的封赏爵位)的连贯意思。看虞翻对“终朝三褫之”的注释是个什么呢?那就是“象数易学”,无疑“象数易学”等同于胡说八道。
而侯果的以“象数”注释也是可笑,如:“侯果曰:褫,解也。乾为衣、为言,故以讼受服。”
侯果依然是从《讼》卦符号里的上三爻画为八卦里的《乾》卦符号上取象而解说“故以讼受服”,这种两不沾边的事,硬是“拉郎配”于一起。
再看荀爽对这半句爻辞的注释“二四争三,三本下体,取之有缘。或者,疑之辞也。以三锡二,于义疑矣。争竞争之世,分理未明,故或以锡二。终朝者,君道明。三者,阳成功也。君明道盛,则夺二与四,故曰“终朝三褫之”也。鞶带,宗庙之服。三应于上,上为宗庙。故曰\"鞶带\"也。”
这么大的一段就是解释“终朝三褫之”的,可是否说明了这五个字的意思吗?这“象数”易学真是个云里雾里。
而翟玄也依然是以“象数”注释这半句话:“上以六三锡下二阳,群刚交争,得不以让,故终一朝之间,各一夺之,为三褫。”
翟玄的注释,通过一卦画里的六个爻画分阴分阳,而穿凿附会到所谓的爻辞上。看翟玄的注释,能明白“终朝三褫之”是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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