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并且又成为注释《周易》的“象数”学。本身《周易》作者写书时,所用历史上传承下的那套记事符号,只是用于六十四篇文章的排序而已。《周易》一书所用那套排序符号之后,再之后才衍生成卜筮卦符号工具,才演变出八卦取象筮法,故用《周易》后出的东西,再去解释《周易》岂不是个风马牛不相及吗!
在对这二字的解释,《子夏传》的说法是:“地得水而柔,水得土而流,比之象也。夫凶者生乎乖争,今既亲比,故云\"比吉\"也。”
《子夏传》在注释今本《周易》一书是遵循《易传》的注释方法,因所处时期还没有发展出“汉象数”的那种繁杂东西。如此处对“比吉”的注释时,只是用《比》卦符号里的八卦取象来穿凿附会“比吉”而字。这里说的“地”、“水”、“土”,正是《比》卦符号里两个八卦符号,即下卦为《坤》卦,取象地、土;上卦为《坎》卦,取象为水。也正如《子夏传》说的“比之象也”。
而干宝则是对所谓这一卦的整个卦辞(比,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)所做的注释:“比者,坤之归魂也。亦世于七月,而息来在已。去阴居阳,承乾之命,义与师同也。原,卜也。《周礼》三卜,一曰原兆。砷德变化,反归其所,四方既同,万国既亲,故曰“比吉”。考之蓍龟,以谋王业,大相东土,卜惟洛食,遂乃定鼎郏鄏。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德善长于兆民,戩禄永于被业,故曰“原筮元永贞”。逆取顺守。居安如危,故曰“无咎”。天下归德,不唯一方,故曰“不宁方来”。后服之夫,违夭失人,必灾其身故曰“后夫凶”也。”
干宝的这段话内容含量太多了,其中从“汉象数”说里的纳甲卜筮法里的《坤》宫的归魂卦,到纳甲算卦上“世应”及阴阳消息卦之说;还有互卦、错卦等引来的说法;还有引经据典里的说法;还有历史书上(周书)周公卜洛的说法;最后引申出一番封建道德之说。若细细讲来,得半天功夫。但最终对所谓的这卦辞明白是什么意思吗?真是好经被糊涂念了。
我们再看对所谓《比》卦中最后一爻辞(即:比之无首,凶)的注释。
荀爽的注释是:“阳欲无首,阴以大终。阴而无首,不以大终。故\"凶\"也”。
看这说法像是绕口令,俗语为“转轴子”(即来回说)话。
而虞翻注释的是:“首,始也。*道无成,而代有终,\"无首,凶\"”。虽和荀爽说的一样绕口,但内容说法是有区别的。荀爽说的是“阴而无首”,而虞翻说的是“阴而无成”,并且虞翻把“首”,注释为“始也”,也是错误的。这里的“首”,当盟主、头领讲,而不是当开始的意思。即使帝制时期里所谓义理注释,也是把《周易》注释的支离玻碎。
3、附录:
(1)附录《周易·比》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
《周易·比》原创文本格式
()比,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,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比之自内,贞吉。比之匪人。外比之,贞吉。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比之无首,凶。
《周易·比》春秋文本格式
()比: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 后夫凶。
()屯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()坎:比之自内,贞吉。
()蹇:比之匪人。
()萃:外比之,贞吉。
()坤: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()观:比之无首,凶。
今本《周易·比》内容格式
()比: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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