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有人在叫自己,夏普转头一看,只见一个二十几岁,穿着一件长袍,作吟唱诗人打扮的男人正一脸惊喜地看着他。
在看清楚对方的相貌后,夏普一下子站了起来大笑说:“原来是你这混蛋,想不到你这混蛋还活着。”
“这是什么话,小心我揍你。哦,原来斯特朗也在呀。”那个男人这才看到站在一边的斯特朗。
“很久没见了,莫尔。”与夏普的兴奋相比,斯特朗只是脸色如常地向他打了声招呼。
“你这混蛋怎么会在这里,你不是一直在奥比斯行省那边做骑士的吗?”夏普兴奋地问道。
“在成为了骑士之后,我这才逐渐发现我不适合像军队这种既野蛮又单调的集体生活,所以最后我离开了军队,去做吟唱诗人去了。”
“什么?你去做吟唱诗人?”夏普既惊讶又好笑地看着他。
莫尔瞪了他一眼说:“怎么,我不配做吟唱诗人吗?告诉你,我在许多城市可是很受欢迎的。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贵族小姐们,对我的表演简直可以说是到了痴迷的程度。
”
“虽然我以前就觉得你这家伙怪怪的,老是想些稀奇古怪的事,但没想到你竟然会做这样的事。好好的骑士不做,却去做什么吟唱诗人,你这疯子。”夏普越想越觉得好笑。
“跟你这个野蛮人说不通。对了,我那边还有几个朋友跟我在一起,介绍你们认识吧。有两个还是美女喔。”
一听到有美女,夏普顿时精神一振,赶紧说:“好,快叫他们一起过来坐,顺便我也把我的朋友介绍给你们认识。”
等莫尔走开后,夏普对易烙说:“那家伙叫莫尔西恩斯,当年我和斯特朗在一个有名骑士家中做侍从学习怎样做骑士的时候,他也是侍从之一,所以我们很早就认识了。
后来我们一起受封为骑士之后,他就回到了家乡奥比斯行省那边服役,而我们就加入正规军,最后被分配到奥古斯城,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面,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到他。
那家伙从我们认识那天起,就老是经常会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,而且胆子非常大。当年我们在那个有名骑士家中作侍从的时候,他竟然迷上那名骑士的妻子,经常都会偷偷送花或弹琴给那位夫人听,摆明了就是在勾引人家。
我们那时真担心他的举动有一天会被发现,那后果可不是开玩笑的。但没想到一直到他正式受封为骑士之后,都没有被发现,运气实在是太好了。”
易烙笑了笑说:“看来光从色胆这点来看,你比他还差得远。”
夏普苦笑说:“那家伙是个疯子,怎么能跟他比。”
很快,莫尔把他的朋友带了过来。
他的朋友一共是两男两女,看上去都相当的年轻。
其中一个是身材高壮的大个子,一副佣兵打扮,身上穿着一件锁子甲,背后背着一把加大的双手剑。
而另一个青年身材较瘦,背后背着一把长弓跟一个箭袋,看样子应该是个弓箭手。
至于另外两个女性果然长得不错,其中一个同样作佣兵打扮的女郎年约二十三、四岁,身上穿着一身银光闪闪的短甲,把一大截雪白修长的大腿裸露在外,看上去相当的惹眼,在她的腰间佩带的是一把佣兵们常用的大剑。一头长及肩际的波浪型红发使她看起来有种野性的味道。
而另一个女生年纪要小一些,看上去只有十七、八岁的样子,穿着一件灰色的法师袍,手上也拿着一根法杖,显然是一个魔法师。只是与那名女剑士相比,她显得朴素了许多,另外其容貌也显得有些稚嫩。
经过一番介绍,原来这四个人是莫尔在路上认识的,那个大个子叫皮尔,是一个流浪佣兵。
身材瘦削的弓箭手叫普里特,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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