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合作怎么样?”>
杨庆说道。>
“信公想怎么合作?”>
沈廷扬说道。>
“很简单,我正在试验用蒸汽机带动纺织机,不需要再用水力,我给你提供这样的机械,你负责建一座大型的工厂,但我要一部分股份。作为交换五年內我不会给别人提供这样的机器,而且以后所有最新式的机器首先给这家工厂使用,同样五年內不会给别人。”>
杨庆说道。>
他得真正开始工业化,真正开始扶植工业集团了,沈廷扬这么上道当然要给他奖励。>
“信公说的哪有不行之理!”>
沈廷扬笑着说。>
“但如果别人仿造这种机器呢?”>
他紧接着说道。>
“很简单,专利法!”>
杨庆说道。>
紧接着他又向沈廷扬解释了一下专利法的概念,实际上之前他搞得很多东西的确有了仿造的,为了鼓励工业他也就不计较了,但现在大明的工业之风已经真正被带动起来,那就得关注一下专利保护了。>
明白这种制度意义的沈廷扬,心满意足地走了。>
“玛的,他们到底把人送哪儿去了?”>
杨庆独自坐在那里一脸疑惑。>
大同社这些人通过荷兰人在倭国收青壮他当然知道,锦衣卫还不至于需要沈廷扬密报,但问题是锦衣卫也查不出他们把收的倭国人送到了哪里。根据锦衣卫收买的荷兰线人密报,第一批至少买了五百秽多青壮,秽多在倭国定义中只算六分之一个人,平民杀六个秽多才能定罪,武士老爷愿意随便杀。>
想买他们很容易。>
只要有钱可赚,那些低级武士很乐意抓个秽多来卖了,反正就当被他试刀杀了。>
可那个荷兰线人也不知道他们被运送到哪里了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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